《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法律利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关于民法典,你了解多少呢?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民普法工作,增强对《民法典》的知晓度,让《民法典》真正成为家喻户晓的“社会百科全书”,本期我们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一起学习几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小知识吧。
1带你了解《民法典》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
《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非常广泛,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百姓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等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 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答: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的特性,其被侵犯时依法应当受到保护。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游戏日渐盛行。网络游戏账号、网络游戏装备等也在玩家的时间、精力、金钱投入下有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备了财产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当民事主体所有的数据、网络虚拟财产遭到非法侵犯时,法律同样提供保护。
答:为了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保护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旅客和承运人都应当遵守客运合同中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旅客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答: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个人信息处理方式的数字化转变, 个人信息被侵害的风险越来越高,实践中个人信息泄露现象十分严重。有鉴于此,《民法典》针对个人信息作出较为细致的规定,以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答:参加对抗性较强的文体活动容易受伤,但因为参加者是自愿参与这些活动的,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些活动的危险性,由此产生的正常风险应当由参加者自己承担,这就是“自甘风险”的原则。所以在比赛中一方如果因其他参加者的非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受到较轻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答:我国《民法典》保护见义勇为的行为,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且侵权人逃逸,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既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又鼓励大家助人为乐,《民法典》增加了非营运机动车无偿搭客造成损害的责任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答:受中国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往往不敢、不愿寻求法律保护,从而导致加害人逃脱法律惩罚。针对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答: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 进一步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的责任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以上情形,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以民为本,循法而治。民法典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关系着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让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切实维护青少年正当合法权益,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让我们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编辑:团团 一审:唐金滔 二审:周牮 三审:王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