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团发[2018]1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一线工作法”、促进完善团系统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岳阳市委员会
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一线工作法”、促进完善团系统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团(工)委、市直各机关团(工)委,中央、省属驻岳单位团委,市属企事业单位团委:
为从严从实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团干部作风,推动工作重心下沉,让青年满意,使工作提效,经团市委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一线工作法”、促进完善团系统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结合各县市区团(工)委、各级单位团组织,各战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1月23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团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 廖 霞
联系电话:0730-8889645,13975058090
共青团岳阳市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一线工作法”、促进完善团系统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团系统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是深化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改进机关工作理念、工作方式的迫切需要,是全面从严治团、改进团干部作风的必然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一线工作法”,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团中央机关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办通字〔2018〕54号)和团省委《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团市委机关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团办发〔2018〕14号)以及岳阳市委《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组发〔2018〕1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团系统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深入基层、深入青年,坚持回归本质、突出实效,把“8+4”“4+1”“1+100”“走转改”等制度融合为团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引导机关干部到基层去感受青年气息、倾听青年心声,到主要领域和主要群体中去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着力形成机关密切联系基层、干部密切联系青年的工作格局,促进团干部去除“四化”现象特别是克服脱离青年倾向,树立新时代团干部的良好形象,以推进团干部作风转变为核心,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凝聚青年之力推动市委“一三五”发展思路及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为加快建设湖南发展新增长极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具体安排
(一)参加主体。团市委机关专职干部(部分内设岗位工作人员经党组批准可不参加)、各级单位团组织,各战线团干部。挂、兼职干部不作统一要求,各单位根据挂、兼职干部来源及实际需要等情况,决定其是否参加联系青年工作。团的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
(二)联系对象。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团市委以岳阳市中心城区为主、城外为补充,各县市区团(工)委以县城为主,城外为补充,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系统为主。每名机关干部联系3—4个基层组织(团支部或青年之家、社会组织、网络组织等)作为相对固定的联系点,其他单位团干部联系下级团支部,所有团干部在此基础上密切联系一定数量的青年和团员。基层组织的选择,可通过单位和干部个人联系、团市委推荐的方式确定。
(三)主要任务。按照单位指、个人提、共同定的原则,每名团干部重点完成4项工作清单,经单位审定后实施,每年直接走进基层、走进青年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其他单位团干部根据各单位“一线工作法”规定,在入一线、下基层时加强与青年联系,不作数量要求。
1、强基固本重宣讲。在青年之家等团属阵地,重点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十八大精神和全团重大工作部署等内容,每年深入基层青年中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宣讲或主题团课(机关每年结合实际确定部分宣讲题目及提纲),可以创新宣讲模式,各级单位团组织、各战线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团员青年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面对面宣讲交流。
2、交心谈心做桥梁。每年走访基层青年不少于10次,与不少于100名基层青年面对面互动交流,倾听青年心声,传递党团主张。要深入产业园区、项目工地、乡镇村社、贫困家庭等基层一线座谈走访,察青年之情、听青年之声、知青年之意,注重开展思想引导,做好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激发动力的工作。按照下跨一级的原则,每年与不少于20名团干部深入谈心谈话,了解基层情况,传递工作信号,掌握工作的真实度、活跃度和青年满意度。
3、调查研究掌情况。结合全团重点工作需要,每年确定1个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和青年中开展调查研究,11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调研要求结合实际,梳理团员青年们最关心、最期盼的有关青年发展的现实问题,分析现状,透析原因,结合《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提出改革创新的有效对策。注重问计于青年、请青年参与,汇聚青年力量。
4、推动工作抓实效。一是督导基层团干部学习党的理论情况,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二是督导团支部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情况,提高团内组织生活质量;三是督导下级共青团改革,抓实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建设等工作;四是督导共青团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情况,聚焦全团主责主业,提出2-3项具体工作任务,在基层组织或联系点推动实施。五是督导基层干部和青年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为青年办一件实事、组织或参与一次志愿服务、组织或参与一次文体活动等。
(四)工作考核。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由管过程为主向管结果为主转变,在实践中检验机关干部成色。
1、中期评估。每年6月中旬,团干部向本单位提交个人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由团市委组织部汇总分析、反馈督促。
2、年底考核。各单位根据联系青年任务的综合完成情况,按优、良、中、差对每名干部确定评价等次。其中,评为“优”的干部,不超过部门参加考核干部总数的30%;评为“良”的,不超过50%。对团干部联系青年的调研报告,团市委适时组织评审奖励、分享交流。此项工作作为团干部工作考核评价和团内评选表彰标准的重要依据,不达标的团干部不能参评。
(五)工作保障。联系青年的工作成效,是对团干部群众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检验。联系青年的工作情况,作为团系统干部年底述职内容,并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团干部,要加强培养、优先使用;对表现较差的干部要批评教育、提醒帮助。
三、有关要求
(一)尽快启动工作。各县市区团(工)委、各级单位团组织、各战线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团的重点督导内容。方案要求可操作性,明确团干部常态化联系基层团组织名称,各单位制定的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于11月23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2018年任务可按全年任务的三分之一作要求,调研报告可在12月底前提交。是否以工作组形式开展工作、是否集中赴基层调研,以及联系基层组织的类型、干部个人任务清单等内容,由各单位研究决定。
(二)加强工作衔接。2018年度尚未开展常态化下沉基层工作的机关干部,应在年底前到下沉地开展不少于1周的工作。各部门可结合部门工作安排,适当增加下沉时间。
(三)调整考核系统。原有“8+4”“4+1”“1+100”系统,不再作为干部的规定动作、不作为考核评估的参考依据,而是作为干部自愿记录工作的辅助手段。
落实“一线工作法”、完善团干部联系青年制度能更大程度上将服务有效化,满足青年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青年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有利于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干部也能在一线历练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锤炼优良作风,提升综合能力。请各级单位团组织、各战线积极调动本单位团干部广泛参与。